关于对张振荣等十六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根据中办、国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首存送彩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山医大汾院党字[2018]104号)文件要求,审计室将于2024年9月对张振荣等16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现予以公示。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室或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广大教职...